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31-82377677
传真:0531-82377677
手机:15689696688
邮箱:jncszy@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A1办公楼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济南市长清区金星电镀厂地块污染管控方案》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济南市长清区金星电镀厂地块
地块位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崮头村,东侧、北侧和南侧为崮头村村道路,西侧为崮头村农田,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735121°,北纬36.411297°。
调查面积:3628平方米(合5.44亩)
地块规划:目前暂无明确规划用途(从保守考虑,以第一类用地污染物筛选值作为筛选标准,确定关注污染物)
项目由来:调查地块在1994年及之前为崮头村集体用地,作为崮头村农用地使用,1994年12月开始由济南长清区金星电镀厂进行工业开发,企业于2020年9月停产。地块原有项目行业类别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该地块已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分别完成了《济南市长清区金星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济南市长清区金星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及备案。根据风险评估结论,本地块一类用地方式下三价铬(总铬)、六价铬和锌风险不可接受;二类用地方式下三价铬(总铬)、六价铬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下一步的修复或风险管控工作。本地块已列入《济南市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清单》,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及《济南市关闭搬迁企业地块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等要求,结合污染地块污染现状及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
二、风险管控结论
风险管控时限:济南市长清区金星电镀厂地块属于暂无开发计划的污染地块,应进行长期管控。
风险管控范围:结合调查地块实际污染情况及地块所在地现状,本次污染管控范围确定为地块整个厂区,管控面积为3628m2。
风险管控模式:制度控制+环境监测。
制度控制:管控措施有限制地块用途、限制土壤利用、设置管控区边界围挡、设置标识牌、配备管控人员、地块资料管理、信息监控与识别。
环境监测计划:(1)大气监测方案: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为六价铬、总铬、锌、氟化物,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因此最终确定本地块大气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TSP)、六价铬、总铬、锌、氟化物。污染管控前在周边无影响区域开展1次监测,实施阶段每年监测2次。(2)土壤监测方案: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为六价铬、总铬、锌、氟化物,其中属于土壤基本45项内的为六价铬,非“45项”的包括总铬、锌、氟化物。综上,确定本次土壤监测项目为GB36600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总铬、锌、氟化物。实施阶段每年监测1次。
三、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公示
委托单位: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雅茹
联系方式:0531-82376677
山东城市之翼环境咨询公司机构专业提供于规划环评,环境应急预案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