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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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贾庄镇乡村温泉文化研学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贾庄镇乡村温泉文化研学基地地块
地块位置:位于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孟庄铺村(原孟西村)以南,孟子书院以西,唐悦花苑以东,贾庄镇第一祠堂以北,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0925平方米(合31.39亩),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7.07301°、北纬37.26086°;中心点CGCS2000坐标X为4125464.008,Y为506476.645。
调查面积:20925平方米(合31.39亩)
地块规划: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用地
项目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因此,受商河县贾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贾庄镇乡村温泉文化研学基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地块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踏勘)。最后对地块基础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东侧和西南侧为林地,北侧为景观水池,西侧为一处儿童攀爬游乐设施和活动板房,现均已闲置,地块东北角存在一处临时板房和值班室。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企业用途、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整个地块表面无罐、槽泄漏以及危险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也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未见污染痕迹。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多数企业位于本地块主导风向侧风向,位于地块上风向两家企业的废气均经过除尘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且距离本地块较远约700-800m,对调查地块土壤的污染风险可以忽略。周边企业均位于本地块地下水侧游或下游,且部分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或处理后进入城市管网,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较小可以忽略。
根据项目组调查和资料分析的情况,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调查评估的内容与程序,结合现场踏勘、收集的资料信息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和周边地块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风险可以忽略,本地块的环境现状可接受,在第一阶段可以结束调查,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状况污染调查工作,可以作为文化用地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公示
委托单位:商河县贾庄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雅茹
联系方式:0531-82376677
山东城市之翼环境咨询公司机构专业提供于规划环评,环境应急预案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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